当前热点-城中村水电价格高,中间商赚差价? 我市已加快立法脚步,对房东擅自加价行为进行规范
发布时间:2023-06-29 08:04: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2023年6月2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世伟)随着夏日气温逐渐升高,深圳用电量持续攀升,城中村用电收费问题再次引起不少市民关注。


(资料图片)

本报日前对龙华区田背一村城中村水电收费乱象问题进行报道,多位市民陆续报料反映,城中村房东加价收取水电费情况不在少数。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方式,对房东擅自加价行为进行规范,维护包括城中村租户在内的水电燃气使用人合法权益。

城中村水电收费租客房东各有说法

此前,龙华区田背一村居民反映称,其租住的出租屋水电收费远高于政府定价标准,电1.5元一度、水8元一立方米。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包括田背一村在内,深圳城中村水电价格高收费现象较为普遍。来自宝安西乡、龙岗坂田、南山龙井等地多位打工人表示,城中村水电价格高,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成本。

对此,有房东表示,城中村出租屋电价高,是因为一整栋楼只有一个总表,按阶梯电价最高档结算计费,且楼梯、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电费损耗需要租客共同承担。为弥补额外耗电,需收取更高的电价。

供电部门:若符合规定,可申请实行合表电价

记者从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楼没有独立房产证,一般是一栋楼通用一个总表,属于“一栋一户”,无法实现终端抄表入户,这导致了供电部门不能直接与租客结算电费。城中村出租屋水费收费问题同理。

深圳供电局表示,供电局收费受政府严格监管,部分市民反映电费单价高于供电局收费标准,可能是存在“中间商赚差价”。据介绍,城中村出租屋安装的分表,如无“供电局”标识,则为房东自行安装的分表。然而,无论是何种分表,房东向租客收取高于居民阶梯电价标准的费用,不在供电局的管理范围之内。

深圳供电局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深圳现行居民生活电价收费,除了阶梯电价,还有一栏属于合表电价。相关文件明确,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如符合有关条件规定,城中村房东可申请实行合表电价,电价约0.7元一度。不过,目前深圳城中村基本按照阶梯电价计费,尽管房东申请合表电价,租客电费标准也很难因此有所改变。

专家:加快立法,从根源解决城中村水电气加价行为

当前,深圳已在立法层面加快脚步,对房东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行为进行规范。2022年12月,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房屋出租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实际使用数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标准,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未执行相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可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退还多收费用;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

“已有地市推出相关条例,对通过代收电费、在非电网直供环节收费等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主体依法进行查处。针对这类中间环节,推出相应的管理政策,规避业主或房东肆意加价,是可行且必要的。”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宋丁表示。

那么,这类违法加价行为由谁来查?在前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部门职责划分方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两个方案。方案一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水电燃气价格执法,市住建、水务全力协助,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综合施治的方案。方案二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民用水电燃气价格执法,区政府统筹协调,市场监管、住建、水务督促指导,形成街道为主,市区监督指导的方案。

“相关立法应尽快出台,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多举并措、根源治理城中村水电气收费问题。同时鼓励房东积极参与共建,共同规范城中村租房市场。”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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